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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福建省劳动厅、福建省计划委员会、福建省物价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局《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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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1999-11-12 14:53:00
信息简介: 各地(市)劳动局、计委、物委(物价局)、财政局、卫生局: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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