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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部分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严重不足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搬迁和整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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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6-09-28 10:23:00
信息简介: 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第十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居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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