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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税总解读石脑油燃料油相关产品消费税退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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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06-25 11:27:20
信息简介: 2013年2月1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完善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消费税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2号)。该通知调整了国产和进口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的退税科目;明确划分了税务部门和海关部门的退税职责。由于上述退税政策发生变化,涉及纳税人退税资格的备案、退税资料的内容、申报时限以及税务和海关部门退税审核的内容、审批程序等一系列操作问题均需要相应做出调整,因此,经国家税务总局与海关总署共同研究,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2013年第29号公告,以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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