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59.修订后的《会计法》删除了原《会计法》第二十二条有关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主要职责的规定,对此如何理解?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59.修订后的《会计法》删除了原《会计法》第二十二条有关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主要职责的规定,对此如何理解?
查看权限: 需要 [VIP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01-04-12 15:56:00
信息简介: 原《会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一)按照本法第二章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二)按照本法第三章的规定,实行会计监督;(三)拟订本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具体办法

 

网站简介  │  招聘信息  │  会员注册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03-2012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税务信息网                冀ICP备15000966号-1